近期,中国足球协会再次引发了公众的关注,但这次并非因为比赛结果或媒体报道的问题,而是由于足协突然公布的一项新规,这一举动在足球界引起了广泛的热议。
足协新近发布的《中国足球协会社会足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犹如一块投入水中的石头,激起了千层浪花。不少球迷忧心忡忡,担心这一新规是足协干预城市业余联赛如“苏超”、“赣超”等的前兆。他们认为足协的介入之手伸得过长,可能会对当前火热、充满活力的业余联赛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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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足协处境可谓尴尬。中超、中甲、中乙等职业联赛票房惨淡、欠薪问题频发,而民间联赛却依靠社区老板自掏腰包、球员利用周末时间请假参加比赛的方式,硬是将看台挤得满满当当。过去五年里,足协旗下职业队解散的名单可以拉出两页纸,而民间联赛却从十支队伍扩大到了五十支。企业愿意投资,是因为他们觉得在足协这里没有人伸手卡脖子。
这份文件里提到了“赛事备案费、球员注册费、商业分成”,但金额并未标明。然而,按照以往的惯例,一次备案的费用就足够民间俱乐部支付半年的场地租金。更令人微妙的是,足协要求所有城市联赛的数据都要接入他们的系统,未来招商资金必须通过足协的账户流转。企业在直接给球队打钱之前,需要先交纳管理费。这一政策在2019年的业余联赛中试行过,结果导致了三十家俱乐部中有二十家选择离开。
对于此事,网络上的声音各异。有网友认为足协的权限仅限于管理其会员单位,像“苏超”这样的非会员单位比赛,足协没有管理的权利,这是越权行为。也有网友感慨,我们希望看到的是纯粹的足球运动。足球运动可以形成一个全链条的产业,但不能完全商业化,急功近利是做不成的。苏超、村超等民间足球运动不仅拉动了当地的旅游经济,而且由文旅主管部门主导,让喜欢足球运动的老百姓可以参与进来。没有足协参与的民间足球反而做得风生水起,这值得我们深思。
从行业协会的性质来看,足协作为民间自发形成的自愿性组织,其成员及相关机构有加入或不加入的自由。这类协会既没有法律层面的强制权力,也不具备行政和执法上的约束效力。以曲协为例,它对郭德纲和德云社就没有管理的权限。作协、舞蹈家协会同样如此,它们只能借助呼吁、号召、提倡等手段去施加影响,推动相关事情的进展。
更重要的是,新规本身也界定和限制了对“苏超”、“赣超”等城市业余联赛的约束力。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社会足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的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该办法适用于中国足协举办的各级各类社会足球赛事活动,而对于像“苏超”这样的非足协举办的联赛并不具备直接的约束力。即使“苏超”由各地方足协举办,各地方足协与中国足协也并非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因此新规对各地方足协的约束力有限,各地方足协完全可以自行制定相关制度。
综上所述,此次足协发布的新规与“苏超”、“赣超”等城市业余联赛并无直接关联。球迷们和广大群众可以放心,这一新规并不会对这些充满活力的联赛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对于此事,各位有何看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