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月三十日的直播中,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正在进行本赛季第二十期的裁判评议工作。这一期,评议组针对近期中超、中甲和中乙联赛中的判例进行了深入的研讨。这些判例不仅包括各相关俱乐部提出的申诉,还涉及一例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例。
本次评议的案例共有十二个,经过细致的分析和讨论,评议组认定其中有五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漏判。特别是第七个判例,来自中乙联赛第21轮的一场比赛,湖北青年星队与江西庐山队的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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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赛进行到第74分钟时,湖北青年星队的46号队员与江西庐山队的29号队员在争抢球的过程中发生了身体接触。随后,湖北青年星的46号队员倒地,疑似被庐山队的29号队员踩踏。当时,裁判员判定江西庐山队的29号为犯规,但并未出示红黄牌。
对于这一情况,湖北青年星俱乐部提出了申诉,他们认为29号队员的动作为暴力行为,应对其出示红牌罚令出场。然而,评议组在审慎考虑后认为,由于现有视频的角度和距离问题,无法清晰展现双方接触后落地的具体情况。从视频中无法判断庐山队的29号队员在犯规后是否有恶意或故意的踩踏动作或明显的附加动作。因此,评议组支持了裁判员未出示红黄牌的决定。
紧接着是第八个判例,同样是在湖北青年星与江西庐山的比赛中,第90+7分钟时,湖北青年星的3号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防守庐山队的4号队员时,后者突然倒地。裁判员判定湖北青年星的3号队员犯规并判罚球点球。
对此,湖北青年星俱乐部坚持认为本方队员并无犯规行为,不应当被判罚球点球。评议组在经过详细分析后认为,湖北青年星的3号队员在防守时的力量和幅度都是有限的,并非庐山队4号队员倒地的主要原因。此为比赛中的正常接触,而后者则是借助这种接触主动倒地。因此,双方均无犯规行为,裁判员的判罚存在错误。
此次评议工作严谨而专业,为后续的比赛提供了更为明确的判罚依据,也展现了足协对于比赛公正性的坚定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