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严谨地进行了本赛季第十七期裁判评议工作。此期评议涉及七个判例,均来自于近期中甲、中乙和女甲联赛中各俱乐部的申诉。经过缜密讨论和深入分析,评议组发现其中两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漏判。
本次评议会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为保证评议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特邀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评议采用集体讨论与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确保每个判例都能得到充分的讨论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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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第一个判例——中甲联赛的一场较量,南通支云与广东广州豹的比赛。在比赛第15分钟,南通支云10号队员进球,但裁判员判定该队员在争抢球时对广州豹队员犯规在先,因此进球无效。南通支云俱乐部对此提出申诉,认为本队队员争抢球时并无犯规行为,进球应有效。评议组在详细审议后,多数成员认为南通支云10号队员在与广州豹队员身体接触时确有推击动作,导致后者失去重心未能控球或争抢球,因此支持裁判员判定的犯规及进球无效的决定。
在第二个判例中,中乙联赛的一场比赛,赣州瑞狮队与温州俱乐部中胤队的对决。比赛第69分钟,温州队10号队员在罚球区内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后倒地,裁判员判定赣州瑞狮4号队员防守犯规并判罚球点球。赣州瑞狮俱乐部则认为本方队员无犯规行为,且对方队员存在假摔嫌疑。经过评议组讨论,多数成员认为温州队球员的伸脚触球动作合理,而赣州瑞狮队员的跨步动作导致双方身体接触和冲撞倒地,应视为犯规行为。因此,评议组支持裁判员的判罚决定。
其他几个判例的评议情况也各具争议点。对于进球是否有效、守门员是否犯规等关键问题,评议组都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讨论。部分判例因视频角度问题难以判断,但大多数情况下评议组都以事实为依据做出了公正的裁决。
中国足协表示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各俱乐部的反馈和申诉意见。对于本次评议中发现的错漏判案例,将进行内部处罚并加以改正。同时,针对重点判例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判例开展深入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以维护足球比赛的公正性和提高裁判员的业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