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月二十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举办了本赛季第十二期的裁判评议工作。此次评议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不仅邀请了中足联的代表和中国足协的纪检人员,还特别邀请了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以列席旁听会议。
会议中,评议组成员采用了集体讨论与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首先,针对中甲联赛第9轮,陕西联合与南通支云之间的一场比赛进行了详细讨论。在比赛的第90+2分钟,场上出现了一起争议判罚。当时,陕西联合队的22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带球,遭到南通支云队21号队员的防守后倒地。裁判员判定南通支云21号队员犯规,并判罚球点球。
![]()
对于这一判例,评议组经过仔细观看视频,一致认为南通支云21号队员在上前防守时确实有绊摔对方队员的行为,应视为草率的犯规。因此,裁判员判罚犯规和罚球点球的决定是正确的。这也回应了南通支云俱乐部对此判罚的申诉意见,他们认为本方队员并未犯规,并指责陕西联合22号队员故意摔倒。
紧接着,评议组又对同一场比赛的第90+4分钟的判例进行了讨论。当时,陕西联合队的33号队员进球,但南通支云俱乐部认为对方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进球,应判为越位犯规,进球无效。然而,经过视频回放和仔细分析,评议组认为在双方争顶头球时,是守方南通支云队员先顶到了球,攻方陕西联合队员并未触球,因此33号队员并不构成越位犯规。同时,助理裁判员并未示意越位,裁判员判进球有效的决定也是正确的。
此次评议工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得到了与会人员的普遍认可,不仅提高了裁判工作的透明度,也为未来的比赛判罚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指导。通过这样的评议活动,中国足协力求为球迷和观众呈现更加公正、公平的比赛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