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评议第11期:朱辰杰手球不判点,中乙误判红牌漏判点球
作者:网站小编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5日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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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速体育于5月14日发布了最新的报道,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已完成本赛季第十一期的裁判评议工作。这一期主要聚焦了六个判例,这些案例均来自于近期中超和中乙联赛的比赛,且都是各俱乐部申诉的焦点。经过评议组的深入研究和讨论,最终认定其中有三个判例在主要的判罚决定上存在错漏判的情况。

首先,关于中超联赛第11轮的一场比赛,梅州客家队与上海申花队的对决中,第45分钟发生的一幕引发了争议。梅州客家10号队员在申花罚球区内传球时,疑似与申花5号队员的手臂产生接触,但裁判员并没有对此作出手球犯规的判罚,同时VAR(视频助理裁判)系统也未介入。评议组在仔细研究后认为,由于视频中无法明确证明球与申花队员手臂有接触,且即使有接触,因其手臂已张开且无法预判球的反弹方向,所以不应视为手球犯规。因此,评议组支持并尊重了当时裁判员及VAR的决定。

再看另一场中超联赛的比赛,青岛西海岸队对阵深圳新鹏城队。第45分钟时,深圳新鹏城9号队员在做倒钩动作时与青岛西海岸6号队员发生接触,裁判员判为犯规并出示黄牌。评议组在分析后认为,双方队员都是为了争抢球权,虽然有接触,但深圳队员未注意到对方队员并做出了可能造成伤害的动作,因此应视为鲁莽犯规并得到黄牌警告,这个判罚是正确的,VAR的未介入也是恰当的。

进入中乙联赛的比赛,广西蓝航队与成都蓉城B队的第8轮交锋中,广西蓝航9号队员在与对方接触后被红牌罚出场。评议组在详细审视视频后认为,该队员手臂主动击打对方颈部至头面部,且力量不小,此时球还未进入双方可争抢的范围,应视为暴力行为,红牌罚令是合理的。

而在温州俱乐部与广东铭途的中乙联赛对决中,广东铭途39号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与对方队员争抢球后被判犯规并判罚球点球。评议组一致认为从视频看,守门员出击成功踢到球,之后的运行是正常反弹,并无附加犯规动作,所以不应判为犯规。因此,裁判员的判罚存在错误。

最后一场中乙联赛的判例是成都蓉城B队对阵贵州筑城竞技。第45+1分钟时贵州筑城竞技49号队员在踢出球后用鞋底蹬踹成都蓉城B队59号队员头颈部,这一动作危及对方安全且过分用力。评议组认为这应视为严重犯规并应出示红牌罚令出场。但裁判员仅出示了黄牌,这显然是漏判了红牌。

综上所述,此次裁判评议工作对几起有争议的判例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讨论。尽管有些许错误和疏漏,但整个过程对提升未来裁判的决策准确性和一致性具有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中国足协将持续努力提升裁判队伍的整体水平,以保障比赛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