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直播吧的05月07日讯中,中国足协公布了本赛季第十期裁判评议的决定。其中,中乙联赛第7轮贵州筑城竞技队与广州蒲公英队的比赛,出现了两起值得关注的判例。
判例六,发生在比赛的第67分钟。在激烈的对抗中,贵州筑城竞技队的49号队员带球突破至对方罚球区,与广州蒲公英队的20号和47号队员发生了争抢。争抢后,49号队员倒地,裁判员随即判定广州蒲公英队防守犯规,并判罚球点球。对于这一判例,评议组的多数成员认为,虽然现有视频无法清晰展现双方队员的具体接触情况,但在贵州筑城竞技49号队员突破时,广州蒲公英的队员确实存在挤靠和绊摔动作。考虑到裁判员的观察位置优越,所做出的守方犯规和判罚球点球的决定是合理的,应当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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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是判例七,同样发生在第72分钟。当时,广州蒲公英队的43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试图处理高空球,而贵州筑城竞技队的17号队员与其发生了接触。令人遗憾的是,裁判员并未判罚此次犯规。对于这一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当时球正处于广州蒲公英43号的控制范围内,而贵州筑城竞技17号从背后冲撞对方,显然应当视为一次犯规并判罚球点球。此外,多数评议组成员还认为,17号队员在争抢时抬起膝关节,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未考虑到可能对对方造成的危险,应被视为鲁莽犯规并出示黄牌警告。因此,裁判员的决定是错误的,他漏判了守方犯规、罚球点球以及黄牌。
总的来说,这两起判例的评议结果都反映了足球比赛中裁判决策的重要性。在激烈的比赛中,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比赛的结果和公平性。中国足协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裁判员的专业培训和决策能力提升,以提升中国足球比赛的公平性和观赏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