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召开了本赛季第五期裁判评议工作。这次评议共涉及9个判例,均来自中甲、中乙联赛以及全运会女子足球资格赛的申诉。值得一提的是,本期的评议过程中并未收到中超俱乐部的申诉,评议组经过细致讨论,最终认定其中三个判例存在错漏判。
本次评议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特邀了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评议过程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以达成公正的评议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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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一:在中甲联赛第2轮南通支云与石家庄功夫的比赛中,南通支云9号队员在比赛第48分钟被石家庄功夫36号队员拉扯倒地,但裁判员并未判罚犯规。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此行为应视为犯规,且因发生在罚球区内,应判罚球点球,并给予石家庄功夫36号队员红牌罚令出场。
判例二:同样是在中甲联赛中,陕西联合月亮泊队在对阵定南赣联时进球。比赛第45+1分钟时,有疑似球与对方队员手臂或身体接触的瞬间。对此,评议组认为从现有视频证据来看,无法确定球是否与进攻队员手臂发生接触,因此支持了裁判员做出的进球有效的决定。
在其余判例中,评议组对于中甲联赛及中乙联赛的多个判例均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与讨论。对于某些争议判例,评议组成员从不同角度出发,给出了各自的看法与建议。例如,在某场比赛中,助理裁判员未示意越位,但裁判员仍判定进球有效。评议组认为从视频中无法证明越位,因此支持了裁判员的决定。
此外,在全运会女子U18组资格赛中,也有两个关于判罚的争议案例。其中一例中,陕西女足与福建女足的争抢中,陕西队员的合理身体接触并未被判为犯规;而在另一例中,守方队员在争抢中绊倒对方队员,被判为犯规并判罚球点球。对于这些判例,评议组也给出了明确的看法。
通过这次评议工作,不仅对各场比赛的争议判例进行了梳理和澄清,也为未来裁判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中国足协将根据评议组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和提升裁判工作水平,为球迷呈现更加公正、精彩的比赛。
